法制网南昌6月5日电 记者黄辉 今天是“6·5”世界环境保护日。当天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向社会公布十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据悉,2014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969件,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 据了解,江西法院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专业化建设,实行审判机构专门化。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有包括省高院、九江中院、武宁县法院等14家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55家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2家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目前,已建立专业审判队伍200余人,同时建立了环境资源专家库,其中省级已聘请环境资源各类专家26人。 江西省高院环资庭庭长黄训荣介绍说,2016年3月16日,省高院开庭审理了江西首例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件;2016年8月4日,省高院环境资源博士合议庭审理的探矿权纠纷案件试点全程网上庭审直播,一天内点击观看量超过15万人次;九江中院、宜春中院、武宁县法院、铜鼓县法院、寻乌县法院、德兴市法院等先后作出多起生态修复判决,取得了“一判双赢”的良好效果。 在审判实践中,江西法院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例,其中典型的十起分别是:江西星光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江西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福建监测站诉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等排除电磁辐射妨害纠纷案;上饶碧源茶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上饶市公路管理局上饶分局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与武宁县恒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刘非洲与江西省路桥公司、中国财保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营业部水污染责任纠纷案;郑和平等人与王水生、江西百利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谢报虎与曾润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赖朋庆与赖李保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合同纠纷案;被告人吴生根等13人盗伐林木补种复绿案;被告人陈刚滥伐林木补种复绿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