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工商局组织开展的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圆满结束。在此期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作用,针对辖区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金融投资、房地产、教育培训、出国留学和境外就业中介服务等广告的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了全市广告市场秩序,取得良好成效。 把住发布关口,强化行政指导。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天津市工商局坚持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并重,以广告发布源头为重点,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共向全市主要媒体下发广告监管行政指导书10份。和平区工商分局通过上门走访服务,帮助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建章立制,对广告发布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广告发布行为。河西区工商分局定期召开媒体单位和广告代理公司见面会,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广告法律法规,要求媒体加强自律。红桥区工商分局在重点行业推行广告审查员制度,要求超市、医院、药店等单位设立专职广告审查员,并定期对广告审查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实行广告审查员制度,各广告发布主体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广告发布秩序进一步好转。 落实公告制度,曝光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期间,天津市工商局分两次通过政务网站和《今晚报》等媒体将严重违反《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广告予以曝光,提醒公众识别虚假违法广告,有效地震慑了违法广告发布者。 紧抓巡查、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天津市工商局采取跟踪监测和深入广告主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广告发布行为的巡查、检查力度,共检查各类广告9390条,发现违法广告486条,责令有关单位改正348条、停止发布广告129条,立案140起,结案112起,使重点领域违法广告蔓延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天津市工商局强化联合监管机制,积极协调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移送严重违法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案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专项整治期间,该局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移送10家发布严重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及13个品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严重违法广告案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其中8个产品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