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叫我“推销员” 对中广协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认为代言人已从本职工作转变成了“推销员”身份,侯耀华:“介绍产品的节目算不算广告,谁给这个下定义?有没有?再说我们做的是节目,你可以管我叫‘推销员’,但是推销员要挣钱的,如果是不挣钱就去推销一种药品,那不成了雷锋了吗?” 侯耀华还再次强调:“我做节目是按照节目主持人的费用,没收过广告的费用。”至于之前是否知晓这些节目会被制作成广告,他表示:“谁知道?有人告诉你的话,你会做吗?”他还强调,自己当时参加这些“节目”的主持费:“八千、一万,最高两万就到头了。代言的话就肯定不是这个数字了。” 曾是“最受欢迎的主持人” 站在这个立场上,侯耀华似乎认为自己是受害人。为此,记者问其是否会起诉欺骗他的厂家或者媒体,侯耀华先是表示:“我对这个没有太多的想过。”但他随后又表示:“我已经委托律师去做这件事。我个人来讲,我没有能力去向他们提出问题。我不愿意和他们打交道。”他随后补充,他说的“他”是“中广协”。“因为1997年的时候,中广协在三亚还曾颁给我一个奖,好像是叫‘电视最受欢迎的主持人形象奖’,反过来到了2009年,我就成了10个违法广告的代言人了,我很奇怪。” 侯耀华还表示:“我在收集一些有关材料,作为广告协会,他有没有这个执法权,我对他有质疑。他凭什么说那个广告违法,因为违法的话,他应该在发现违法的时候就处理。至少他应该对厂家有一个提醒。这样做是善意的。 他提到的广告最远的有6、7年,早就过了广告期了,如果他们再播,那就是厂子和媒体的问题了。” 会不会退还主持费用 当记者提到面对如今的如此舆论压力,会不会考虑退还一些主持费,侯耀华很气愤声音高八度地反问记者:“电视台退吗?电视台退我就退。谁有权力让我退钱?这个只有法律来制裁。”记者质疑这是两回事,播违法广告的电视台固然有责任,侯耀华“带头”退钱首先是自己的一个表态。侯耀华仍不同意:“我带这个头,但电视台退吗?他们退我一定跟着。我为什么要退钱?我是个人。” 此外,对此前曾引起很多人炮轰的“不夸张不叫广告”的说法,侯耀华依旧不改立场:“我还是这个意思,你到是给我找出不夸张的广告来?”记者提出光是品牌的,但侯耀华认为这只是广告的一种。至于广电总局禁播广告后是否还会参加医疗广告,侯耀华没有表示自己不会代言,而是表示:“既然广电总局都不让播了,还有哪个厂家会出这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