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活动旨在透过公开比赛的形式,甄选具特色的标志设计作为澳门科学馆的馆徽。 澳门科学馆是一座兼具教育、旅游和会展三项主要功能的科普教育及活动中心。澳门科学馆由展览馆、天文馆和会议中心三部份组成,面积逾二万平方米,由建筑大师贝聿铭及贝氏建筑事务所设计,预计二零零九年落成。澳门科学馆冀望运用各种科普方法,包括展览、实验、活动和节目等,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应用;通过组织策划科普兴趣小组、培训、竞赛、科学会议、研讨会以及交流计划等,培养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鼓励科技创作和创新。 1.主办单位 澳门科学馆股份有限公司。 2.参赛组别及资格 a.公开组:凡对此项活动有兴趣的人士(不限国籍、年龄和居住地)均可参加。 b.学生组:凡在比赛期间于澳门本地就读中、小学的学生均可参加。 c.为达到公平甄选的目的,所有主办单位工作人员、比赛评委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得参加此项比赛。 3.提交作品方式 a.递交参赛表格、作品及光碟地点: 澳门友谊大马路918号世界贸易中心十五楼A,B座 澳门科学馆股份有限公司 若使用信封,信封右下角请注明「馆徽设计比赛」及参赛组别。 b.参赛作品收集处的办公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半至6时(周末及公众假期除外)。 c.每位参赛者须塡写一份参赛表格并签署有关声明。 d.每位参赛者最多只可提交三份参赛作品。 4.参赛作品格式要求 a.参赛者应提供参赛作品的黑白和彩色列印版本各一份以及作品的电子档(格式为ai或jpg )。 b.上述两个颜色版本需分别列印在A4尺寸(210mm × 297mm)的白纸上;同时于A4纸下方展示图像不高于30mm连同澳门科学馆的中、葡、英文名称全写的缩小版(中文﹕澳门科学馆;葡文﹕CENTRO DE CIÊNCIA DE MACAU或Centro de Ciência de Macau;英文﹕MACAO SCIENCE CENTER或Macao Science Center)。 c.上述两个版本的参赛作品应装裱在一张620 mm × 400 mm尺寸的黑色硬卡纸板上。 d.请将设计之创作理念用不超过500字填写在参赛表格上。每一设计需填写一份表格。 e.除参赛表格以外,参赛者不得在作品的任何部分显示参赛者的个人资料。 5.时间表 a.收件截止日期:2008年3月15日(以邮戳或主办单位收件印为凭)。 b.公布结果:2008年5月(比赛结果将于澳门科学馆网站上公布。除得奖者外,主办单位将不会个别通知其他参赛者有关结果)。 6.评审委员会 a.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的代表、本地及外地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成。 b.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各奖项可以从缺。 7.评审标准 作品要求简洁而寓意深刻,易于识别,突显澳门科学馆的功能和定位。评分准则为: 主题呈现35% 创意表现35% 视觉美感30% 8.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