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举报:在新建区长堎镇世纪万象广场内,有一家餐馆在未征得对方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自家的菜谱上冠上“南昌日报”的字样。根据市民的举报,昨日,记者来到这家名为“老城鱼嘴巴”的餐馆。 在餐馆门口,记者看到,一张印着“南昌日报”抬头的宣传海报端正地摆在餐馆门口,旁边写着各类菜色。餐馆内部,每张餐桌上的菜单正反面都印着“南昌日报”的字样。随即,记者联系了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该局副局长况炎很快带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据“老城鱼嘴巴”餐馆老板徐光景称,在菜单上印制“南昌日报”的作法是仿效长沙的餐馆在菜单上印制“长沙日报”。同时,他表示,并不知道在菜单上印制“南昌日报”字样需要跟相关部门沟通。“我又没有违反法律,也没有传播信息,大不了改掉就是。”徐光景说。 根据调查,“老城鱼嘴巴”与“南昌日报社”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在未取得授权擅自在菜单上印“南昌日报社”字样涉嫌虚假宣传。“南昌日报社属于国家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商家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况炎表示。 对此,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立即对该餐馆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对该餐馆内印有“南昌日报”字样菜单和宣传展板予以没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并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况炎表示,如果再次接到市民反映,餐馆依旧存在使用该菜单的现象,将加重对餐馆的处罚力度。(记者钟宏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