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孙卓煜报道:日前,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新余美福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西云济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被江西证监局处理。 江西证监局调查发现,新余美福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志华,从业人员闫建飞、王冬燕等均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私募基金管理人部分登记信息不真实或更新不及时,合伙企业实际办公地址与登记信息不一致,未及时变更;合伙企业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项目均为0,与报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实缴资本为1000 万元数据不符;未建立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该合伙企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江西云济投资有限公司在2017 年1 月将2 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借给其他3 家企业使用。江西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定期报告的监管措施,要求其认真剖析募集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江西证监局还调查发现,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安源煤业控股股东,承诺2017 年12 月31 日之前将丰龙矿业、新鸣煤业、小牛煤业等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煤矿资产以安源煤业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收购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以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截至目前,上述煤矿资产仍未注入上市公司。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绍华到江西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