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省食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为保障食盐质量安全,维护食盐市场秩序,省食药监局将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督查,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贸市场等环节为重点,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据悉,为摸清全省食盐经营和使用单位情况,了解食盐购进和使用情况,建立食盐经营单位台账。我省将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省食药监局将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环节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督促食盐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履行" 索证索票"、" 台账登记" 等制度,严禁将工业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冒充食用盐,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盐来源合法、产品合格,储存符合要求,满足可追溯,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引导食盐经营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盐,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食盐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对消费者反映的食盐质量安全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汪清林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