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2018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此次共抽检了2大类食品52批次样品,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批次,合格22批次;食用农产品30批次,合格30批次,合格率100%。 此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制品包括了江西、湖北、江苏、湖南等多个省份生产的压榨葵花油、山茶油、菜籽油等多个品种。省食药监局重点对这些批次产品中的酸价/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铅、苯并芘、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特丁基对苯二酚、游离棉酚等的含量进行了检测,检查结果显示,抽检的22个批次产品中以上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 此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则包括了畜肉、畜内脏、淡水鱼、鲜蛋、蔬菜、水果等品类共计30个批次,这30批次的抽样产品有20个批次来自我市的超市、商场。根据抽检结果,以上的30批次产品均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达到了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了可能存在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全媒体记者 刘亨鑫)南昌新闻网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