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获悉,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2018年,南昌市、宜春市和赣江新区要建成若干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单位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其他设区市要在9月底前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回收处置,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逐步做到生活垃圾精准投放。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定时定点车辆上门分类收集方式,减少固定垃圾桶和二次污染。 同时,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环卫专业企业向居民小区延伸,逐步替代小、散、差的非正规垃圾收支队伍。严格执法检查,避免混合运输。 此外还要加强终端处理能力建设,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统筹各类垃圾处理。现有处理设施和工艺水平不达标的,要尽快实施提升改造,满足分类处理需求。中国江西网讯 王纪洪、全媒体记者赵鸿宇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