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省环保厅发布的《江西省环境质量月报(2018年1月)》中获悉,地表水方面,1月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方面,全省11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1.8%,比上年同期上升5.1个百分点。 【断面水质】 ●全省地表水 水质:总体良好 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Ⅰ~Ⅲ类):84.9%(含县界断面、比上年同期上升0.6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氨氮】 ●主要河流 萍水河水质:轻度污染 其余9条河流水质:优或良好 ●主要湖库 柘林湖水质:优 鄱阳湖水质:轻度污染 仙女湖水质:中度污染 【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重点河段 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100% “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90.9% 共产主义水库:水环境横向补偿监测水质为Ⅲ类 重点流域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81.33% 省级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5.19% 【PM2.5浓度】 ●设区城市优良天数 11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1.8%(比上年同期上升5.1个百分点) 各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45.2%~93.5% 优良天数比例最高:景德镇市(93.5%) ●主要污染物 超标天数: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 其次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全省设区城市PM2.5浓度:月均值为6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7.8%) 全省设区城市PM10浓度:月均值为8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6.7%) ●县(市、区)优良天数 全省100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78.8%(比上年同期上升13.5个百分点) 各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29.0%~100% 【酸雨频率】 ●降水pH值 全省降水pH月均值:5.51(南昌、萍乡、新余、赣州、吉安、宜春和抚州>5.60,其余4市<5.60)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月均值上升0.58,降水酸度减弱(九江和新余降水酸度增强,其余9市减弱) 与上月相比:全省月均值下降0.01,降水酸度略增强(景德镇、萍乡、九江和鹰潭4市增强,其余7市减弱) ●酸雨频率 全省酸雨频率:34.2% 萍乡、赣州、宜春和抚州:0% 其余7市:21.4%~80.0%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下降21.2个百分点(宜春无变化,景德镇、九江和新余上升,其余7市下降) 与上月相比:全省下降15.0个百分点(萍乡和抚州无变化,景德镇、鹰潭和吉安上升,其余6市下降)(江南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