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江西省近日出台《江西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挂网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遏制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我省中药饮片采取挂网采购模式,由医疗机构与挂网生产、经营企业协定成交,实行网上交易,阳光采购。 方案指出,全省范围内政府举办的县级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药饮片交易适用该实施方案,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参加中药饮片挂网采购。挂网采购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常用中药饮片,后续增加其他类饮片。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等,暂不纳入挂网采购,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方案明确,近两年以来有生产假药记录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同时也可公开举报;在江西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不接受报名。 生产企业可直接将饮片销售至医疗机构,也可选择一到多个配送企业销售,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的需要具备销售资质。医疗机构可单独与企业进行网上议价采购,也可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方式进行采购。接受企业报价的,直接纳入医院采购目录,不能接受企业报价的,通过采购平台与挂网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生产企业和采购价格;签订购销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以及回款时间、采购期限、履约方式及违约责任。同时,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方案明确,现阶段中药饮片采购不限价,由市场机制调节,以质定价,优质优价。企业不得哄抬价格,也不得低价恶性竞争。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汪清林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