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讯 记者黄思云报道:近日,信丰县一网友向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求助,江西骏发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先收取2万元定金,捆绑停车位售房“套路”业主,购设陷阱后,再以“2万元为预存物业管理费而非定金”的说辞,借此规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售房的违法行为。 龙城江山营销中心 业主:开发商强制购买停车位 据介绍,2017年10月,任先生(化名)在信丰县桃江龙城看房,并于12月4日付定金2万元。但在付了定金之后,对方就开始玩“捆绑销售”,以各种理由拒签购房合同。待房价涨起来,便告知业主,需同时买下小区停车位,才给签购房合同,否则,等一周之后,未交首付的业主将被没收定金。 因为不平等的买卖关系,开发商相当于用2万元的定金,锁定了买家,再利用房产未来数十万元的升值收益,要挟买家,不买停车位,照样损失房子数十万元升值价,且被没收定金。 “桃江龙城是一期项目,龙城江山是二期项目,所有一期已经入住,但未购买停车位的业主,统统被开发商禁止进入地下停车场,也不予办理停车卡。”业主说。 据了解,桃江龙城的业主,在交了定金2万元后,按照约定日期去办理首付,却被开发商强制要求,需再交纳3万元停车位的定金,才给办理首付及贷款事宜。 销售人员:“他们本来要涨房价后来决定卖停车位” “因为房价涨到7千多,所以3栋、6栋、7栋的房源全部被要求捆绑停车位销售。”录音中,销售人员向业主解释道。 针对此事,业主们怀疑可能被开发商“套路”,立即通过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发帖求助,希望引起有关职能部门重视。也希望在媒体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开发商可以给诸位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定金变“物业管理费” 有何隐情 任先生在交付2万元定金后,收到的收据联中,交款事由栏写的是“二期xx-xx物业管理费”,任先生产生疑虑并当场询问了售房的工作人员,却被告知,这就是定金。 对此,记者还采访了其他几位交了定金的业主,业主们均称,“2万元确实是定金,我们有录音为证。” 销售人员称“超一周未付首付将没收定金”再次佐证2万为定金 “2万元就是定金,但我们目前只开物业管理费的收据,等到后期再开‘正式’的发票。”录音中,销售人员说。 江西骏发房地产开发商利用“物业管理费事由”向业主收取购房定金既成事实。据悉,龙城江山项目3栋、6栋、7栋均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因此,该开发商涉嫌违法售房。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 通过咨询有关律师得知,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之前就提前预售房子,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由此,定金变“物业管理费”只是开发商规避违法行为、拒付赔偿款的一个幌子。 信丰县房管局介入调查 开发商正“善后” 针对此事,2月6日,《问政江西》记者联系赣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称,此事已经转交信丰县房管局办理。信丰县房管局称,执法人员正介入调查。 2月6日,江西骏发房地产开发商发布告知函称,深圳历思联行物业公司推动了对本项目3栋、6栋、7栋房源团购活动,承诺客户只需交2万元预存物业管理费,即可预选本项目指定房源。因目前,3栋、6栋、7栋均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所以并未针对团购客户收取任何费用,也未进行车位捆绑销售。 信丰县房管局介入调查后开发商给众业主回函 江西骏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表示,将按照信丰县房管局的指示,进行全面整改,待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按约定为诸位业主办理认购、签约、按揭等手续,并特此申明,严肃杜绝强买强卖及捆绑停车位销售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