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2017年12月,江西省居民消费价格(CPI)总水平同比上涨2.3%,涨幅比全国水平高0.5个百分点,比11月份低0.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2%,非食品价格上涨3.2%;消费品价格上涨0.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5.1%。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化 食品价格 ●烟酒类价格下降0.3% ●粮食价格上涨1.7% ●食用油价格上涨0.2% ●菜类价格下降4.4%,其中鲜菜价格下降5.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15个百分点 ●畜肉类价格下降7.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38个百分点,畜肉副产品价格下降9.1% ●禽肉类价格上涨3.0%,其中鸡价格上涨3.5%,鸭价格上涨4.1% ●水产品价格上涨3.7%,其中淡水鱼价格上涨1.4%,海水鱼价格上涨9.5% ●蛋类价格上涨8.4%,其中鸡蛋价格上涨12.0% ●干鲜瓜果价格上涨0.7%,其中鲜瓜果价格上涨1.3% 其他七类价格 ●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居第一,为11.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94个百分点,其中药品及医疗器具上涨3.9%,医疗服务上涨15.8% ●其次为居住类,上涨3.8%,其中住房装潢材料上涨6.0%,液化石油气上涨14.8%,私房房租上涨2.9%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1.6% ●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2.9% ●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7% ●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2.1% ●衣着类价格下降0.2% (江南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