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南昌市地税局获悉,南昌范围申报工作正式开启,并已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全面收集了高收入人群信息,将有效监控申报进程,申报时间截至今年3月31日。 据介绍,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12万元以上(含),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平时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所以,如果你2017年度取得的个人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税款,均应于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地税部门办理年度自行申报。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逾期申报最高将处以少缴税款5倍罚款。中国江西网讯 周建平、帅雪琴、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黄术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