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路一免费停车场白天收费引纠纷 停车场业主方:砸车打人不对,会严肃处理 “本是免费停车场,但是停车场管理方乱收费,不交停车费还砸车、打人。”昨日,市民邬先生向本报投诉称,爱国路顺风便民停车场原本白天免费停车,12月18日管理方却要求他缴纳停车费。僵持中,他的爱车被停车场管理人员砸坏,自己一根肋骨也被打骨折。对此,停车场的业主方东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城投”)总经理朱上求表示,停车场委托私人公司管理,白天不允许收费,工作人员砸车打人的行为不对,他们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投诉: 免费停车场突然要交停车费 市民邬先生在东湖区爱国路附近的一家单位上班,平日都把爱车停放在爱国路小学对面的顺风便民停车场。“停车场白天一直都是免费对外开放的,从早上7点至晚上9点,晚上9点后才收费。” 可是让邬先生感到困惑的是,最近停车场门口张贴了一张通知,“进场免费2小时,超过按小时收费”。12月18日上午8时,邬先生像往常一样把车子停进停车场,直到下午下班。当他开车准备离开停车场时,门口的岗亭电子表显示,需要交纳11元停车费。 邬先生要求停车场管理方出示收费的相关审批文件,可是停车场的管理方没有出示,“他们要求至少交纳5元停车费,否则不让出门。” 邬先生据理力争,表示只要提供了相关审批文件,就交停车费用,双方僵持不下。此时,由于邬先生的车停在停车场出口,导致其他车辆无法离开,整个停车场出现拥堵。 遭遇: 爱车被砸、车主被打骨折 没过多久停车场负责人赶到现场,与邬先生交涉期间,情绪一直很激动,并质问邬先生:“你怎么连5元都交不起。” “过了一会,停车场负责人打开栏杆让我出去。”可是让邬先生震惊的是,他刚将车驶离停车场,就被停车场负责人拦住,对方跳上汽车引擎盖,并用脚使劲踹前挡风玻璃,将玻璃踹出蜘蛛网状裂纹后,又拿起一块砖头猛砸前挡风玻璃。 看到爱车被砸坏,邬先生下车与对方争论起来,“我一下车,他就冲进了驾驶室准备把车开走。”双方因此发生了撕扯,并扭打在一起。 “后面一名自称等候排队出停车场的小车司机也上来打我,那时候被他踹了一脚。”邬先生回忆称,之后110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双方才停止了扭打。事后,经过医院检查,邬先生左侧第7根肋骨骨折。 说法: 停车场:已恢复白天免费停车 昨日,记者赶到了事发现场,发现顺风便民停车场的入口张贴着“进场免费2小时,超过按小时收费”的通知。可是在距离停车场不远的东湖市政门外,却矗立着一块停车场提示牌,“爱国路免费停车场,开放时间7:00-21:00。” 为了解这起纠纷的详细情况,记者联系上了停车场的刘姓负责人,对方承认12月18日与邬先生发生了冲突。“现在经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停车场已恢复白天免费、晚上收费。” 随后,记者从豫章派出所民警处获悉,12月18日下午4点15分接到报警,5分钟左右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双方已经发生冲突。 “停车场老板承认砸了邬先生的汽车玻璃。”民警称,根据停车场负责人描述,事发时双方由于停车费的问题发生争执,邬先生把车子停在出口处不愿意挪动,造成停车场拥堵。停车场负责人刘先生跳上邬先生的小车,砸坏了汽车前挡风玻璃。 停车场栏杆打开后,因不满邬先生的车堵住出口,另一名车主与邬先生发生了肢体冲突。目前,双方正在验伤,警方将根据验伤报告做进一步处理。 东湖城投:砸车打人不对 那么,停车场收费是否有依据?警方透露,在调查中,停车场负责人刘先生表示,他们承包了停车场后,根据政府审批只能晚上9点后对停车收费,但停车费很难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为了弥补公司支出,才开始在白天收费。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提供不了收费审批文件,也承认没有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没有通过审批就擅自收费,还砸坏了市民的爱车,那么停车场的业主方该如何处理?豫章街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停车场的业主方是东湖城投。记者联系上东湖城投总经理朱上求,他表示,停车场在今年上半年委托给一私人公司管理,一直只允许晚上9点以后收费。 “砸玻璃、打人肯定是不对的,我们会严肃处理此事,该赔偿的赔偿,该道歉的道歉。”朱上求表示,可能会与该公司解除相关合约,不再委托其管理该停车场。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南昌晚报全媒体记者 邹鹏飞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