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分宜县、婺源县、资溪县、袁州区、芦溪县、共青城市等6个县(市、区)确定为绿色低碳示范县(市、区)。 近期,江西省发改委组织有关专家对2011年以来开展省级低碳经济试点的县(市、区)进行了总结评估。经专家组评审,分宜县、婺源县、资溪县、袁州区、芦溪县、共青城市等6个县(市、区)在试点工作中成效明显,特点突出,具有较好的示范性,确定为绿色低碳示范县(市、区)。 据悉,绿色低碳示范县(市、区)要深入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将生态文明、低碳发展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在思维理念、价值导向、空间布局、生活生产方式等方面提倡绿色低碳。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欧阳兴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