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处郑国华诊所违法广告案件。当事人在鹰潭广播电视报发布的“根治鼻炎整体疗法解决你的所有鼻炎和痛苦,不激光、不手术、纯植物制剂(部分版面中为:纯植物特制秘方),安全无痛苦,每周一次,4—6次治愈,不复发”等内容,在发布医疗广告前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且店内海报张贴的“四次解决鼻炎困扰安全无痛苦”等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鹰潭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对以上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10000元。 2.查处刘文志(龙虎山景区文志土特产店)违法广告案件。当事人发放的铁皮石斛宣传卡片含有表示功效、疾病治疗功能等内容,上述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鹰潭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对以上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4000元。 3.查处鹰潭润兴广告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件。当事人为鹰潭农商银行在鹰雄大道(贵溪往鹰潭方向,月湖区政府附近)的高炮广告牌上发布了“鹰潭最大的‘三农’金融服务提供商鹰潭最大的小微金融集成商鹰潭最大的普惠金融服务供应商鹰潭农商银行”等内容,上述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鹰潭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涉案的广告费用50000元;对以上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50000元,合计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4.查处江西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件。当事人印制宣传单页、鼠标垫等物品发布含有“建鑫·四海广场市中心,免费读2小2中”、“市中心学区房•免费读2小、2中”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上述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鹰潭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对以上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30000元。 来源: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