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策应近日印发的《南昌市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改善市容市貌,美化视觉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经研究部署,南昌已在全市开展门店招牌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消防等正常功能的;占用公共场所、人行道、公共绿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店多招的;门店的墙体、立柱、门框、窗体上张贴或者设置小广告、小招牌的;店招牌匾破残、污损的;其他有碍市容和不符合规范设置要求的门店招牌。 ●工作安排 12月10日前为自行整改阶段。各城区(开发区、新区)组织人员将对门店招牌存在问题的经营业主进行劝导、说教,力争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督促其自行整改。 12月11日至2018年1月10日为强力整治阶段。对拒不自行整改的经营业主,相关城区(开发区、新区)将取证资料移交给本区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强力整治。 2018年1月11日开始,由南昌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组织人员对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在全市通报。 对管理不力、执法不严的有关责任人员将严格追究责任。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何柳斌、实习生刘雪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