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双12”、圣诞节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节点即将到来,11月6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江西省工商局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等,多措并举,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统计数据显示,前10个月,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各类网络市场违法案件283件,罚没款总计671.36万元。 据了解,这些措施包括:开展2017网络商品集中促销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将通过和网络高科技公司合作应用大数据抓取线索以及执法人员定向监测等方式,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网店商品信息、该省知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实施定向监测,及时发现网络交易问题,防范网络交易风险。 发布四季度监管风险提示。该局要求各地针对四季度网络交易集中促销高发期,提前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发布典型案例、加强警示宣传、强化监测监管等方式,督促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 组织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集中督查。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八个联合督查组,已于10月中下旬赴各设区市督查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通过联合座谈、现场走访的形式,了解电商企业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风险防范措施准备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行政指导,对企业加强自治、落实平台责任、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曝光网络交易十大案例。据统计,截至10月底,江西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各类网络市场违法案件283件,罚没款总计671.36万元,违法案件多为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等类型,同时在炒信刷单、网络传销、微商监测新型违法案件取得新突破。 发布网络经营主体集中促销活动“十不得”。省工商局梳理出网络经营企业集中促销活动“十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在有奖促销活动中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不得发布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商品的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举办网络经营者普法培训班。针对“双十一”网络交易平台、网店商品页面定向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情况报告分析,省工商局将举办网络经营者普法培训班,让其学习掌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规定,引导网络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当好守法经营的典范、诚信自律的典范、消费维权的典范、引领行业发展的典范。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通讯员万可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