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记者获悉,经江西证监局调查,发现九江金凤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凤凰)在私募债券存续期内存在三个问题,并根据有关规定对金凤凰出具了警示函。 江西证监局指出,金凤凰及下属子公司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湖洲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租赁借款业务共5笔,累计融资额达4.66亿元。上述融资租赁借款事项,金凤凰未进行临时公告,且未在2015年报、2016年报中进行披露,不符合有关规定。 金凤凰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共新增借款2.46亿元,达2014年末净资产6.92亿元的35.55%;2016年共新增借款2.34亿元,达2015年末净资产9.56亿元的24.48%。上述新增借款超过金凤凰上年末净资产20%,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未能履约的同时,也违反了相关规定。 2017年6月8日,金凤凰向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动产质押,担保余额47233.83万元,达2016年末净资产的37.52%。公司当时未履行审批程序、未进行临时公告,违反了有关规定。 江西证监局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金凤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中国江西网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