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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迎星4S店被指欺客续:市场监管部门将介入调查

2017-9-30 17:53| 发布者: 内容发布| 查看: 303| 评论: 0

摘要: 近日,南昌市民王女士向中国江西网投诉称在南昌迎星4S店购买一辆奔驰试乘试驾车后发现有维修痕迹。中国江西网介入后了解到,双方经南昌市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多次调解无果,已终止协调。目前,南昌市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 ......
近日,南昌市民王女士向中国江西网投诉称在南昌迎星4S店购买一辆奔驰试乘试驾车后发现有维修痕迹。中国江西网介入后了解到,双方经南昌市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多次调解无果,已终止协调。目前,南昌市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待消费者整理好相应证据材料后,将介入调查。

据王女士介绍,其在购买过程中,销售人员仅告知她该车是试乘试驾车,车况没有问题,也没有向她提供车辆从使用以来的所有包括修理、事故、检验的相应情况。

此外,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南昌市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东分局的相关负责人称,据南昌迎星4S店的相关负责人透露,该车辆是通过奔驰集团内部从太原奔驰4S店调过来出售,对于车辆相应的维修情况,太原4S店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因此,南昌迎星4S店并不知情,并非有意隐瞒车辆状况。

9月28日,中国江西网记者针对此事,来到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保局,据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消费者协会已终止协调,但针对南昌迎星4S店是否存在隐瞒真相、欺诈销售行为,消费者有权至属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保科进行举报,提供相应材料和证据,待执法人员介入调查。

随后,中国江西网记者联系上南昌市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科(同消保科),据杜姓科长表示,待消费者整理好相应证据材料后,执法人员将对该4S店销售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若确实存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倍;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部门将根据情节对经营者进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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