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据悉,我省将成立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案》提出,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预案》明确,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四个等级。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相关市、县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办应在30分钟内向上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一般和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市、县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办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办报告。信息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同步越级报告。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袁思东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