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宜春讯 记者陈国菊报道:为确保被征收人利益,遵照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宜春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入选的4307套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备选安置房源进行公示。 按相关规定,开发企业提供的备选房源的售价必须比自售房源优惠3%以上,房源均价为最高限价,只跌不涨。同时,开发企业须做出不提高备选房源售价的承诺,并签订协议,保证所提供的房源在一年内不得提高价格。2017年6月1日以后各开发企业新申报预售的项目按申报预售房源的一半纳入棚户区改造安置备选房源。“房票”持有人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及意愿,在棚户区安置房源备选的开发楼盘自主选择购买商品住宅,也可以在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中选择购买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