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货架已经两周没补充了,很多品种都已经售完。”近日,市民陈先生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因为供货商涨价的要求被他拒绝,他开的农贸超市已经断货两周了,严重影响到超市的正常经营。 ◎市民:超市被断供,十余个品种缺货 据陈先生介绍,今年2月,他开了一家农贸超市并与一家名为“腾飞”的农贸公司签订了供货协议。“合同中约定供货商先提供货物,卖出后再结款。”陈先生表示,在交了三万元押金后,腾飞公司便开始供货。 “因为附近没有大型的菜场和市场,而且我的超市薄利多销,所以经营情况一直不错。但是6月初,腾飞公司的工作人员突然找到我,提出货物涨价的要求。”陈先生说,所谓的涨价分两步,第一步是提高售价,第二步提高分成。“我算了一下,按照腾飞公司的方案,以前一瓶卖4.8元的醋,涨价后的价格为5.3元,涨价幅度超过10%。”陈先生表示,这与超市的经营方式不符,超过一般超市的售价,而且腾飞公司突然要求涨价的行为让他不能接受。 为此,陈先生多次找到腾飞公司协商,但对方要涨价的态度很坚决。“现在超市已经断货两周了,不光菜架空着,其他的例如大米、盐等农副产品也卖完了。有的熟客一进门,就开玩笑地说我在唱‘空城计’。”陈先生称,目前超市已有十余个品种处于缺货的状态,严重影响到超市的正常经营。 ◎供货商:成本在增加,涨价是无奈之举 那么,农贸公司为什么突然提出涨价呢?随后,浔阳晚报记者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公司的一名张姓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公司与陈先生签订的供货协议中只约定了供货时间和结款方式,并没有约定货物价格,所以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价格进行调涨。“现在人工费、货物价格和公司经营成本都在增加,不涨价公司经营不下去。”张先生说,涨价也是无奈之举。 “目前公司正在与陈先生协商此事。”张先生称,由于陈先生之前的情绪比较激动,所以前几次协商都不了了之,但公司内部已经作出初步决定,将按原价给陈先生供货,直到8月份合同到期。“之后的价格再协商,如果陈先生不同意,可以找另一家供货商。”张先生说道。 对此,浔城一名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平等自愿签订的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生效合同应当全面、适当的履行。合同中对价格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 (浔阳晚报记者 李超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