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 昨日,浔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关于2017年度全市参保单位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文件要求,市社保局于3月20日至5月31日集中开展了在市本级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申报工作。 截至5月底,已对1097家参保单位申报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了审核,并导入系统生成了参保人员新的缴费基数,同时对其2017年度新缴费基数执行前各月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费差额部分进行了差调,产生了补收计划;另有35家参保单位申报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单位2016年度执行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材料已交至该局基金征稽科,尚未导入系统。但是,除上述单位外,还有部分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申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市社保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62条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8条的相关规定,将在2017年6月份由系统工程师统一对上述单位按照其上年度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其职工2017年度缴费基数,在7月份按新的缴费基数产生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并对其1~6月各项险种费用的差额部分予以补收。 (周蜜 记者包四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