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记者彭晓华报道:记者获悉,从2017年1月起,吉安市13个县(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较去年可多领5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较去年可多领35元。 此次标准调整后,吉安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3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截止3月底,该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达330.4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达205.3元。目前,吉安市城市低保对象有4.5万户共计8.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有13.9万户共计21.7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