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记者孙娟、实习生周棋报道:4月25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全国妇联对外表彰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其中,江西省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等59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姜江等30人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了解,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广泛宣传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状态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建功立业,全国妇联共授予1980个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998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500个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此外,经江西省妇联决定,授予南昌市新建区特殊教育学校教研组等100个集体“江西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授予涂萍等150名同志“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都昌县江广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0个集体“江西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