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赖玲 记者徐小勇报道:4月21日,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印发了《2017年检察援藏援疆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对支持援藏援疆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时限从2017年延长至2020年,要求最高检相关职能部门和沪苏浙鲁粤五省市支援单位要把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纳入检察对口援藏援疆总体规划,一体推进。 3年对接互访123批644人次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经济发展仍然较为滞后。为帮助赣南苏区加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上述《若干意见》,2012年6月,最高检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2014年3月,最高检确定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5个省(市)检察院,开展为期3年对口援助赣州市18个基层检察院计划。3年来,受援基层检察院陆续与援助方细化援助项目,签订援助协议。双方开展对接互访123批644人次,推动了受援方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日前,最高检院印发《安排》,对2017年支持援藏援疆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时限从2017年延长至2020年,要求最高检相关职能部门和沪苏浙鲁粤五省市支援单位要把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纳入检察对口援藏援疆总体规划,一体推进。 整体提升检察业务水平 根据《安排》,最高检院相关职能部门分别选择1到2个受援地基层院建立联系点、直报点;支援单位采取组团式援助对案件软件开发、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等系统工作实施帮扶;对受援检察机关开展文化援助;加强对受援地区检察业务工作的日常指导,整体提升受援单位检察业务工作水平;继续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延长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机关讲授时间,加大“点对点”教学、“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和力度;加强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协商,争取不断增加对受援地区检察机关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补助投资,帮助协调化解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机关基建债务;协调有关部委明确“全国检察机关弘扬苏区精神教育实践基地”性质定位,继续推动立项建设。 4月18日,赣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安排》,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该院检察长江阶虎表示,全市两级检察院要紧紧抓住最高检和五省市新一轮三年对口帮扶的机遇,珍惜利用好帮扶的机会和平台,加强与对口援助院的沟通协调,争取在工作理念、管理方式、办案水平、信息化建设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