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4月21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一季度,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继续稳定增长,增幅连续两年双双居中部六省首位,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提高的同时,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升,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63元,同比增长8.1%。 人均收入 增幅居全国第六、中部首位 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六位、中部六省首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 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 8133元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133元,同比增加623元,增长8.3%,位居全国第八位、中部六省首位。 农村居民 3307元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07元,同比增加265元,增长8.7%,位居全国第九位、中部六省首位。 工资性收入 城镇居民 5281元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281元,增长9.5%;人均经营净收入714元,增长4.1%;人均财产净收入672元,增长6.2%;人均转移净收入1466元,增长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5%。 农村居民 1595元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95元,增长9.5%;人均经营净收入1043元,增长5.8%;人均财产净收入50元,同比增长9.6%;人均转移净收入619元,同比增长11.8%。 特点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4个百分点;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46,比去年同期缩小0.01。这说明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分析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原因 各地陆续提高津补贴标准和绩效奖金,车改、职级并行等政策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连年提高,拉动了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电商等新兴销售渠道兴起,缓解了以往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部分农产品价格保持平稳上涨,保证了农民增收。 各地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宽大众创业渠道和领域,鼓励引导有意愿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出租房屋收入提高和土地流转加快,拉动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 财政转移支付继续增加,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今年以来我省扶贫力度继续加大,低保、医疗、养老标准逐年提升,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持续上调。 人均支出 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63元,同比增长8.1%。 (江南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