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宁都县坚持“五高”协力,着力查处了一批“微腐败”典型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实际行动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县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先后5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建立县集中整治联席会议,制定《集中整治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突出行业和部门特点,明确26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自上而下落实监管职责。建立乡镇集中整治“网格化”责任体系,各明确一名领导带队、一名干部联系、一名纪委委员监督,压实整治责任。 高频宣传、开门整治。大张旗鼓张贴集中整治公告,广泛设立“微腐败”举报信箱,充分汇聚群众监督正能量。依托信访举报、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等渠道,建立问题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立体化、全方位排查问题线索。在全县24个乡镇深入开展逢圩日群众意见诉求大接访活动,宣传集中整治工作政策,受理群众意见诉求。2016年以来共开展接访261场次,收集意见建议495条。 高度融合,互融共促。将集中整治“微腐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度融合,严格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政策,充分运用党内组织生活强化教育、提高认识、查纠问题。结合“三会一课”,坚持“上挂下派”、示范展示,采取自己查、同事帮、群众提、领导点的方式,点对点、面对面、背靠背地查纠问题,保障互融共促。截至目前共查摆问题12524个,已整改8665个。 高度聚焦、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三大类18项突出问题,梳理制定132条负面问题清单,引领党员干部对“镜”自查。聚焦脱贫攻坚大局,突出扶贫领域这一重点,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宁都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办法》、和《宁都县扶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立案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 高效处置、确保实效。一方面,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归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宁都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16项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微腐败”整治长效机制。另一方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整治实效。一年来,该县共处置“微腐败”问题线索905条,立案5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人,批评教育652人,约谈190人,诫勉谈话81人,退缴违纪款134万余元。(宁都县纪委 李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