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舒晓燕报道:近日,抚州公布了《抚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轴距在2650毫米以下、车价低于12万元、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能做网约车等要求,此细则将延续到4月27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细则中还对于司机的要求是持抚州市户籍或居住证,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同时满足驾驶经历、安全驾驶等方面条件,按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即可。 另外,成为网约车,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违规收费的,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处以罚款。 用于拼车的车辆需通过抚州市环保检测和公安机关的车辆安全检测,应当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对未经登记备案或者以合乘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私人小客车,按规定进行处理。 该征求意见已在抚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抚州市运政网进行公示,抚州市民可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