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去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空气质量优134天,良205天,优良天数比例92.5%,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优良天数比例92%的目标任务,全省排名第一。 去年以来,全市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制订了《2016年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推动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道路洒水降尘、建筑垃圾等渣土运输车辆和餐饮油烟的专项整治。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先后完成了淘汰水泥落后产能35万吨、落后生产线7条,关停企业6家。 同时针对燃煤总量进行大幅削减,市城区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20台,市城区不再审批新建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其他地区不审批新建10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项目和燃气发生炉项目。 针对机动车污染,我市大力发展绿色交通。2016年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7815辆,超额完成7750辆的目标任务。按时供应符合国家五标准的车用油、柴油,完成215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大力实施绿色交通系统建设,投放3500辆公共自行车保障市民出行。 今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2017年省政府对我市下达的目标是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控制在66.6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占比91%以上(国家对省考核目标,我市可能略高)。今年我市将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在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以及应急管控方面的各项措施,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