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监为市中心城区烟花鞭炮经营戴上“紧箍咒” 227家违规销售网点被取缔 近日,浔阳晚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安监部门在中心城区开展烟花爆竹“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关停近三分之二的违规零售网点,确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对市场上烟花爆竹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一直是安监部门的工作重点。《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安监部门再次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市各级安监局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针对在烟花爆竹经营中存在问题的销售网点,比如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的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据统计,截至目前,仅主要中心城区就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违规销售点被取缔。其中,浔阳区排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56个,取缔不合格的网点107家、符合条件重新发证的47家,濂溪区排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10个,取缔不合格的网点63家、符合条件重新发证的58家,开发区排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69个,取缔不合格的网点57家、符合条件重新发证的12家。 “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网点,我们实行监控,不符合的则直接取缔。”市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督管理科科长毛东明表示,下一步安监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零售网点的整治活动,堵塞监管漏洞,做到“不漏一地一处,不漏一人一企”,并配合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城区禁燃区内的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工作。希望市民发现违规零售点后能及时向安监部门反映,共同推进禁燃工作。 在《条例》出台后,市安监局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该项工作,对外严格把守,对内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签订《禁燃承诺书》。并在公示栏内张贴禁放标识和《九江城区燃放管理具体实施范围公告》,要求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人员传达和学习,还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内部考核。 整治后的鞭炮店经营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