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积极引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现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选调2017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各院校选调公告请点击文后相应链接): 一、选调原则 (一)拓宽视野,扩大数量。进一步扩面增量,从更多的重点院校选调更多优秀人才。 (二)好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选调标准,注重品学兼优,注重综合素质,提高准入门槛。 (三)注重基层,因需选人。注重基层的相关需求,结合各院校专业特长,着力选调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 (四)指标到校,分校竞争。选调指标根据审查合格人数调整,并分配到校。 二、选调计划 计划从11所院校共选调100名左右。各院校具体选调计划届时将根据报名推荐后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三、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11所院校中的2017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017年7月之前须取得相关毕业证书)。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四、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获相应学位;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学习以来被评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本科学习以来担任过一年以上班级或学生会干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大学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作风正派,艰苦朴素,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服从选调生工作安排。 五、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和推荐 1、自愿报名(3月20日- 3月2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向所在院系报名,如实填写《江西省2017年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 2、组织推荐(3月30日-4月7日)。院系党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初审,审核后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择优推荐,推荐后送江西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统一笔试和面试 省委组织部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统一参加笔试、面试,各100分,合计200分。 1、笔试。笔试于4月份在各高校所在地进行(具体时间待资格审查后通知),采用闭卷方式。 2、面试。笔试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名单,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于4月下旬进行。 (三)差额考察 面试后,由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即在选调计划数基础上,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增加1-2名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如遇末位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四)组织体检 江西省委组织部委托各院校对考察合格的选调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并将体检报告报江西省委组织部。 (五)签订协议 体检合格的人选,5月下旬前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与其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 选调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对经考察、体检过程中产生的空缺人选,江西省委组织部可按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视情况决定。 (六)办理录用 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人员的学历层次及所学专业情况,博士、硕士研究生统一录用到市直部门工作,本科生录用到县直部门工作。 六、有关政策 1、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签订在江西服务五年(不含试用期)的工作协议;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选调生录用后,安排到乡镇挂职锻炼两年(含试用期),统一挂任乡镇副职。挂职锻炼期满后,江西省委组织部会同其所在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考察并根据实际情况任用。 3、对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定的安家费补助。 4、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自理)。 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0791-88901077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7日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