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年春节马上来临,各类消费进入旺季,各类商品将进入消费旺季。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度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宜春市消协发出今年第一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安全消费。 ●置办年货提示 置办年货一定要注重质量与安全。春节临近,所有的商品将开始走上销售高峰,消费者在购买年货时,选择证照齐全、诚信度高的商场、超市等正规经营场所,购买商品要适量而行,要文明理性消费,要仔细查看商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成分配料等相关说明,如发现所购物品有过期、变质或包装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提出退换货。 ●餐饮消费提示 春节临近,这也成了餐饮商家的挣取暴利途径,应该合理规划预订,莫让团圆饭变成“团圆烦”。 近几年,许多家庭选择饭店就餐,餐饮行业年夜饭的销售预订越来越火。建议消费者在选订酒店消费时,要货比三家,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酒店,看价格是否合理,然后谨慎选择。要看清菜单,将就餐的实际情况与事先约定的菜品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及时与经营者沟通。要了解收费项目,就服务和收费项目与酒楼提前进行协商。要书面约定,签订合同或书面协议,明确酒席位置、开席时间、服务项目、如何收费、违约责任等内容。要查验账单,在结账时养成先查看、后买单的良好习惯。 ●春节出游提示 春节也是很多家庭选择旅游过节的方式。所以选择跟团出游的消费者应注意与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线路、收费标准、观光景点、时间日程、食宿标准、出行交通等事项;选择自主出行的消费者应注意交通安全、合理规划线路、提前预订酒店等问题。如果旅游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 ●留存证据提示 春节期间,消费者由于与亲友接触多,各种杂事多,注意力难以集中,很多人在结账时经常容易忘记索要发票。而经营者又经常以发票已用完或改日开具发票等理由拒开发票。这就导致不少消费者缺少维权的必要证据。 发票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直接凭证,也是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最重要的维权证据,特别是食品和大型商品更要留好凭证,消费者有权无条件索要正规发票或票据等。对明确表示拒开发票的,消费者可向税务部门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