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到今年年底,达到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等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针对这项目标专门制定整治方案。 这一整治行动,无疑是一项爱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今年年8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从现在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各地区、各部门要群策群力,坚决打好这场硬仗。她表示,将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一度时期以来,一些名人、专家以他们所具有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代言医药广告,煞有介事地、不遗余力地推销自己并没有用过的药品,使消费者大上其当,不仅花了冤枉钱,而且延误了治病。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早已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诟病和痛恨。这次禁止和取缔以名人、专家名义做药品广告,可谓切中要害,对于有效地解决当前医药广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不过愚以为,名人、专家可以不做广告,但药品广告作为一种商业行为还将继续存在。厂家还可以通过其他人或其他名目做广告。取缔名人、专家做药品广告,其广告效应肯定小得多,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些虚假广告就不会改头换面继续来糊弄、伤害消费者了。只要广告市场存在一天,虚假广告还会死灰复燃。这说明,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尽管是一项重要措施,是个好主意,但还不是釜底抽薪之举。 实事求是讲,名人效应是一种客观存在,也不是不可以作广告,问题是要对产品质量负责,对广大消费者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的信誉负责。离开了这些基本原则和前提,不管什么人、也不管采用什么形式作广告,还是照样出问题。事实上,老百姓反对的不是谁做广告,而是那些坑害人的虚假广告。打蛇要打七寸。仅仅取缔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药品广告还不够,最关键、最根本的是要用法律和行业标准特别是强化商业道德,来确保产品质量,文明经商,来规范广告的策划、制作和发播,真正做到“谁生病谁吃药”,谁出问题谁负责。惟有如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