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工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或属于处方药、却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16种药品虚假违法广告亮“红灯”。 经审查,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药品广告有:云南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版纳肾茶、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的颅痛宁颗粒、贵族富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疗痔胶囊、沈阳华益药业有限公司的侯博士滴耳液、贵州安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的枫荷除痹酊、海南尼康制药有限公司的健胰胶囊、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藏克。属于处方药、但却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药品有:新疆华康药业有限公司的维克白、邯郸制药有限公司的臌症丸、平凉佛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调胃丹、青海金诃藏药药业有限公司的萨热十三味鹏鸟丸、贵州正鑫药业有限公司的结石清、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的白云山复方丹参片、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的脑神经元节苷脂、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的虎泉牌前列舒乐片。另外,还有广告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多处内容违法的北京市非凡制药厂的复方白芷酊。 有关部门提醒广告代理公司、媒体加强广告审查,停止代理、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同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停止直接或间接参与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宣传并销售虚假违法药品。工商及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将对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及直接或间接参与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也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