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整治辖区内发布的虚假药品广告。 一是开发运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查询系统。将所有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合法审批和外地企业在重庆局进行异地备案的合法广告,以及被查获的违法广告进行网上发布,群众可随时上网查询、核对,辨识广告的合法性,并可以通过网上开辟的专门窗口或公布的举报电话及时举报。 二是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坚决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在相应媒体的醒目版面发布“更正启事”后,才撤销强制措施,允许重新上市销售。 三是建立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与工商、卫生等部门共同制定实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整合了行政资源,提高了监管效率。 四是将非法广告作为案源,加大对违法广告产品的抽验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非药品假冒药品的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对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人员在药品广告监测监督方面的有关培训,扩大药品广告监测监督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