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联合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出《关于促进北京市广告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充分发挥广告业在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中的重要作用,提出相关意见。 该《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广告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行业资源密集、链条完善、规模大、人才素质好、市场成熟度高,已成为全国广告市场传媒中心、创新研发中心、广告品牌中心和高端人才中心。促进北京市广告业发展,提高广告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和整体水平,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加速国内国际市场信息交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民族品牌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首都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 该《意见》明确了北京市发展广告业的基本原则,包括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市场主导、强化监管,技术创新、品牌引领,提升形象、注重公益。同时,该《意见》提出到2015年,力争使北京市广告市场收入实现翻番,广告经营额突破1000亿元;形成20家以上拥有著名品牌和先进技术、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广告企业,5家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综合性广告集团;实现内资广告企业上市“零的突破”。进一步强化北京市作为全国传媒中心、广告创新研发中心和高端人才中心的优势,在国际广告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 根据该《意见》,北京市发展广告业的主要任务包括促进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实现广告业集聚发展;建设全国广告产业要素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中心;广泛运用现代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广告创意、制作、发布和运作水平;实施品牌引领工程,提升广告业市场竞争力;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广告业国际影响力;大力培养广告专业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促进公益广告发展;完善服务体系,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此外,北京市相关部门还将在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广告业投融资渠道,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强化监管,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强化广告协会职能,倡导行业自律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