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注册
江西广告网 首页 热点资讯 查看内容

博客广告引关注 难过法律门槛

2007-10-28 00:53| 发布者: anchen| 查看: 113| 评论: 0|来自: 中国网

  一个被称为“可能是中国最赚钱的博客计划”正式运行:从10月起,作为中国最大的新闻门户网站──新浪网,计划在其博客页面推出广告服务,所获取的利润和博主五五分成。
  告别“白热闹与穷开心”,博客这个最热门的网络产品,也终於要进入商业化时代。营运商赚个盆满钵满,博主也能分杯羹,这样的双赢计划似乎非常圆满。
  “未必!博客广告还得跨过几道法律门槛,否则托管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惹上麻烦。”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认为,就像几乎所有的新生事物都要面临法律层面上的考验一样,博客广告也不例外。
  刘德良认为,根据《广告法》,自然人或者个体工商户没有资格成为广告发布商,而只能以企业形式存在,并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设备,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登记。这就表明,基本上都是属於自然人性质的博主,不能作为广告发布主体存在。
  “问题是,博主的页面上能否有出现广告的权利?以新浪为例,它本身肯定是有发布广告资质的,但即使博客托管商具备经营许可证,是否就意味著旗下的博主不必再专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呢?这就很难说了,法律责任的界定会相当复杂,并不能一概而定。”刘德良认为,由於博客还是个新事物,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博客能否做广告作出界定,因此在这一点上,一切还处於混沌状态。
  北京市元泓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旭升认为,不管是怎样的分成比例,博客托管商有必要在通过做一些前期调查和协商达成双方一致后,拟定一份与众博主的协议书,对博客所有权问题和博客广告费用分成作出相应的规定,以便给博客商业化道路清除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漂亮

酷毙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热点图文
  • 江西首个纺织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8
  • 江西:亲亲爹地TM婴儿纸尿裤等2种
  • Timberland 10061经典黄靴广告《真
  • 明星助阵庆典 果唯伊为何低调?资
  • 雀巢Nespresso胶囊咖啡机TVC
推荐阅读
全球知名广告工作室Platinum,位于巴西里约热内卢,是一家出色的专 ...查看全文
安塞尔·亚当斯的摄影作品 ...查看全文
最近遇到一些很奇怪的CorelDraw文件,只要打开那些文件,就会出 ...查看全文
广告圈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