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电 近日,山东省卫生厅发出通知,对山东红十字会医院、济南伊美尔美容整形医院、济南青华医院等济南7家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吊销了其发布医疗广告的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山东省卫生厅日前公布鲁卫医字〔2011〕100号《关于公布我省第二季度被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疗机构名单的通知》。山东省第二季度医疗广告监测结果显示,部分医疗机构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省卫生厅撤销2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在22家医疗机构中,山东红十字会医院、济南伊美尔美容整形医院、济南华侨医院、济南骨科医院、济南青华医院、济南九龙泌尿专科医院、济南现代皮肤病医院等济南7家医疗机构遭到处罚。 山东省卫生厅同时要求,各有关市卫生局将通知传达到辖区内被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同时各有关登记机关按规定进行记分管理。(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