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钟情于达芬奇家具,一度把拥有它当成激励事业发展的动力之一。随着达芬奇事件曝光,“受骗和受侮辱的感觉”在北京律师刘琳心中油然而生。 今天上午,他的同事陈永福律师带着材料到朝阳公安分局报案,要求警方追究达芬奇公司虚假广告罪的刑事责任。 律师认为,如果法院最后判决达芬奇公司构成虚假广告罪,他们的行为属于“消费欺诈”,消费者根据消法要求双倍赔偿的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上午现场 律师报案 要求警方对达芬奇刑事立案 陈永福告诉记者:“‘刑事举报状’要求警方依法对被举报对象涉嫌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并调查和收集相关犯罪证据。刘琳临时出差来不了,委托我替他报案。但达芬奇这事我也很关注、很气愤,希望他们受到法律制裁。作为公民,我觉得我也有举报的义务,于是也把自己列为举报人之一。”陈永福说。 今天上午10点半,报案人陈律师来到朝阳公安分局,经询问多个部门后,民警表示,朝阳公安分局不能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要求陈律师到达芬奇下属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即六里屯派出所报案。 陈律师赶到六里屯派出所后,经过请示领导,民警表示此案归分局经侦支队受理,让陈律师去经侦支队报案。截至记者发稿时,陈律师正赶往经侦支队。 报案缘由 曾经钟情“达芬奇” 如今感到受欺骗 刘琳是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他和妻子对高档家居产品情有独钟。 刘琳告诉记者:“我俩经常一起逛达芬奇。因为达芬奇的家具太贵,一直没舍得买。但它的店内装饰、家具摆设还有销售人员的讲述,都让我相信它是中国市场上最好的家具。” 刘琳曾向妻子许诺,等经济条件允许一定为她买一套“达芬奇”,而这一度成为他激励自己发展的动力之一。 “没想到达芬奇被曝光了,我这才知道它是假洋名牌!”刘琳说。随着工商、海关等各部门通报消息后,达芬奇最终承认部分家具产在国内。 刘琳表示,自己虽然不是达芬奇的消费者,但同样有种强烈受骗和受侮辱的感觉。根据他的法律经验,达芬奇的行为已经构成虚假广告罪。 认为达芬奇符合虚假广告罪标准 刘琳告诉记者,相关政府部门的调查结果、达芬奇的自认及消费者的讲述,均以媒体报道的形式发布过。而达芬奇的广告中宣称其销售的家具进口自意大利等国家。这些材料作为报案证据非常充分。 《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司法解释,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只要满足“通过虚假广告取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中的任意一条标准,就属于“情节严重”。 刘琳表示,虽然案件还未进入刑事侦查程序,但从媒体报道可以看出,达芬奇两条标准都符合。“广告或‘软文’都可看做是一种广告行为,而达芬奇正是‘广告主’。”他认为达芬奇的行为涉嫌虚假广告罪,而且达到了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刑诉法有规定 不是消费者也能报案 对于“他本人并非达芬奇的消费者是否有权报案”的疑问,刘琳表示,《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1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所以说我有报案的权利,我希望政法机关能够查明事实,根据《刑法》规定对达芬奇追究相应责任。”他说。 刘琳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他到朝阳公安分局报案,是因为达芬奇的下属公司住所地就在朝阳区。即使选错了地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对于案件是否能被受理,刘琳很坦然,“我相信既然法律有规定,公安机关不会拒绝受理,顶多把材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 维权看点 消费欺诈官司必胜 今年7月22日,盈科律师事务所向全国发布征集“达芬奇”家居消费者的维权公告,随后有近百名消费者表示要参加集体维权。 该所律师介绍,这些消费者的消费金额平均在100多万,最高的接近500万。如果消费者以欺诈为由要求双倍赔偿,索赔数额将超过亿元。 对此,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的邱宝昌律师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去公安局报刑事案有两点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取证难的问题,一旦刑事立案,司法机关将进行调查取证,能更加深入全面地查明事实;二是刑事判决书对虚假宣传、欺诈的认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审判的重要参照,当事人的双倍赔偿主张有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从法律经验上判断,如果达芬奇公司构成虚假广告罪,其行为自然属于“消费欺诈”,消费者以欺诈为由,根据《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第49条主张权利,要求双倍赔偿的请求,应该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达芬奇回应 “有必要报案就报吧” 对有人报案要求警方追究达芬奇公司“虚假广告罪”一事,昨天下午,达芬奇公司公关部的陈峰先生表示,公司尊重消费者的权利,“如果有必要报案就报吧”。 “有问题营业执照早被吊销了” 陈峰坚称达芬奇没有造假,如果消费者怀疑有质量问题可以去检测,确有问题的达芬奇会联系生产厂家赔偿。 他认为关于“假洋品牌”的报道是不属实的。目前没有任何机构定性达芬奇造假。公司承认的问题只是“宣传语言有些不规范”而已。 他说,各种高端名牌都可能有质量问题,但不足以推论出企业是“假洋品牌”的问题。提及“一日游”,陈峰表示,许多国际奢侈品都在中国代工,只不过是不愿透露这个信息。 “我们现在还在营业,如果我们有什么问题的话,营业执照早被吊销了。”陈峰说。 “没违犯刑法 还使消费者受益” 昨天深夜,达芬奇公关部给记者发来电子邮件进一步阐明态度:至今没有任何执法部门认定达芬奇存在“造假”行为。 达芬奇公司坚称,其代理的意大利品牌的家具,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意大利进口。而美国品牌中的部分中国生产产品通过上海保税区进口也完全合法。这样的方式省去了海运物流费,商品价格得以降低,消费者是受益的。 达芬奇公司强调,达芬奇的经营活动并未违犯中国任何刑事法律,公司也将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恪守这一原则。 达芬奇回应 是高端还是低端 每个人感觉不一样 关于达芬奇经销的意大利家具品牌宣称高端,而在意大利本国却不知名的问题,达芬奇公关部的陈峰先生说,在意大利注册的品牌,就可以确定为意大利品牌。 陈峰称,至于它是高端、中端还是低端品牌,每个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意大利进口的东西,从普通老百姓的角度看,它就是高端的东西。但对于拥有几十亿资产、消费更为高端的人看来,就未必是高端的东西。 “我们仍然欣慰的是,我们代理的海外品牌,尤其是所有意大利品牌无一被指责存在‘造假’行为。”陈峰称,“最让人欣慰的是,在我们面临困境的情形下,还有消费者尤其是老顾客仍然消费我们代销的产品。” “动批”的衣服换个签,当“韩国名牌”卖高价;虚假宣传,媒体上大做广告,请歌星做代言;质量低劣,所谓的“名牌”上衣两只袖子都不一样长……“假洋名牌”服饰经营者全部被按照虚假广告罪判刑。这是本市首次追究这些造假者的刑事责任。 记者发现,它和达芬奇事件中曝光出来的种种细节,有大量类似之处。 生产地造假 编造韩国名牌 动物园批发再换标 ●认定事实 2005年夏天,祝炳章、祝红章兄弟来到北京。祝炳章经营以“名门颐派”为商标的“台湾服装”,他的弟弟经营“韩国国际知名品牌”“青青草服饰”,其实两个品牌都是“假洋名牌”。 为了以假乱真,他们分别在香港注册了“香港韩国青青草株式会社”等空壳公司。 淳于常海和刘经伟原本都是祝炳章手下的打工仔,2006年俩人辞职,模仿着祝炳章成立了北京芭娜娜服装服饰设计有限公司,编造出韩国名牌服装“芭娜娜”,他们是“国内独家代理”。 “名门颐派”的衣服一部分是找广东虎门一带的服装厂做的,然后换上“名门颐派”的商标。 “青青草服饰”与“名门颐派”情况类似,“芭娜娜”则更夸张。嫌疑人称,衣服都是从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买的,之后换个标签就开始卖高价。 广告忽悠人 号称韩国大师呕心力作 聘请明星形象代言 ●认定事实 “青青草是韩国时装设计大师金珊爱女士的呕心力作,金女士多次亲临中国考察,成立了一个由30多位设计高手组成的创作队伍……青青草在韩国家喻户晓,在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备受追捧。” 青青百合公司不但在各种媒体上大做广告,还聘请付笛声、任静夫妇做品牌的形象代言。 他们还宣称,公司在广东东莞拥有“18000平方米的大型生产基地,45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大楼”。而实际上,他们只在东莞租过一栋四层楼房的第四层,人最多的时候有十几个人办公,但从2008年1月起就没人了。 “名门颐派”和“芭娜娜”的宣传手法与“青青草”完全相同。通过狂轰滥炸般的宣传,“假洋名牌”蒙倒了很多人,包括大量服装代理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