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山东省济宁市城区50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全市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会议,并现场签订了《依法发布医疗广告承诺书》,向社会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医疗广告宣传;不发布虚假及含有不健康内容的医疗广告;不以“专家会诊”、“专家咨询”等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等五项承诺。 当天的会议上,14家多次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被通报。卫生局要求,今后所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即日起,主动撤销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及户外发布的医疗广告,主动撤销虽经审批但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内容在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及户外发布的医疗广告,并遵守医疗广告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严格按核定的广告内容发布医疗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