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工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对发布广告的当事人陕西德方长安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但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另外还罚款50000元。 记者了解到,当事人陕西德方长安实业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没有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于今年7月在其所在开发楼盘“常春藤花园”户外墙体发布广告。在广告中,当事人未事先取得奥巴马等人书面同意,便擅自使用奥巴马、巴菲特、盖茨、李政道四人的巨幅肖像,并且伴有“我来自常春藤”字样的广告语,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 因此,根据《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西安市工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昨日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同时罚款50000元,上缴财政。(记者 宋洁 实习生 张佳) 相关链接 “最牛”广告违反四项规定 据工商部门介绍,当事人发布户外广告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关于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广告的规定;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关于发布户外等广告应当向工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的规定;违反了《广告法》中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的规定;以及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这四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