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明、实习生林宇燕报道:昨日,记者从省药监获悉,我省接国家药监局的紧急通知,在全省紧急查处“宫颈癌疫苗”和“治疗性乙肝疫苗”两种假药,市民如果发现这两种假药,可向药监部门举报。 国家药监局通报称,日前,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发现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H20078197和H20078123,标示生产厂家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的两种药品存在问题。经药监部门检查,发现这两种药是假药。要求各地药监部门组织执法人员,立即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筛查,发现这两种假药立即查处。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南昌市叠山路、象山路的多家药店,均没有发现这两种假药。省人民医院、昌大一附医院等省城各大医院也都称没有购进这两种药品。当日上午,记者到南昌市青山湖区疾控中心,表示想打“治疗性乙肝疫苗”,工作人员称,他们这里没有这种疫苗,并建议记者不要轻易注射这种治疗性疫苗。 南昌市疾控中心预防接种科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疾控部门一般只经营国家规定的免疫类疫苗,这种所谓的治疗用疫苗,一般不提倡市民接种,南昌市疾控中心从没有购进过这两种药品。 省药监药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省药监部门已经向各级药监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药监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标示生产厂家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两种假药进行查处,并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检查,发现“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产品,一律依法按假药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购入和销售假冒产品的涉药单位,要追溯假冒产品的来源,深挖制假窝点,一经发现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药监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发现这种假药,可以向药监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