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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杰克逊去世看“粉丝时代”如何营销?

2009-7-17 11:4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62| 评论: 0|原作者: webmaster|来自: 腾讯智慧

  杰克逊的去世,刘翔和姚明的受伤,闹的沸沸扬扬的“超女”、“快男”都让我们体会到了粉丝的力量,迅速且广泛的传播力度,强大的忠实性,这都预示着“粉丝时代”的来临。

  粉丝(Fans)是个“舶来品”,代表着一群以明星、偶像为中心的有着共同爱好的团体,一般大众对这群“粉丝”的理解停留在其无理性追星的行为之上;而今日的粉丝借由网络发挥集体的力量,主动消费偶像文化,不再是传统大众媒介下面孔模糊、被动消费媒介内容的群众,“受众”这个名词已不再适用今天媒介无所不在的环境。网络使得粉丝如虎添翼,发挥集体的力量。当下的粉丝是独立自主的个体,聚集在网络平台,跨越媒介平台寻找偶像。而且现在,粉丝所追逐和关注的不一定都是萤幕上的明星,也有你身边的普通人。



  粉丝的力量来源于对偶像的信仰和认同。因为信仰,粉丝们会义无反顾的投入;因为认同,粉丝们更乐于聚集在一起。粉丝的形成已经开始打造一个全新的商业营销模式。
 
  “粉丝”的特点——人性

  仔细分析那些拥有庞大“粉丝”群的产品品牌或个人品牌,你不难发现,人性是贯穿“粉丝”营销始终的一条清晰主线。

  “粉丝”们当然也会表现出强烈的爱憎。这事实上正是人性的两面,爱和憎总是并行的。也正因为有这样的爱和憎,才使得品牌和偶像能更强烈地印入人的脑海,也更能激起更大的情感认同或者是情感排斥。品牌和偶像,也正是通过这样的爱和憎被定位了,他们都是通过消费者或者“粉丝”的情感来定位的,而爱和憎,恰恰就是两种最强烈的情感。“粉丝”们也正因为这样的情感组成了一个个团体。“粉丝”们在这些团体里面不仅仅是获得了归属感,他们同时也义务成为了品牌或者偶像的积极宣传员,并且不计报酬。这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他们热爱这些人和物,这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情感的一部分。
 
  “粉丝营销”之品牌营销

  “粉丝”所代表的是现今的一种消费者潮流——参与化、情感化和圈子化的消费者集群。对于营销者而言,要想自己的产品拥有广大的“粉丝”市场,就必须要理解它(或者是他、她)所面对的消费群体,并且和这个群体建立长久的关系。

  平庸的产品和伟大的产品的区隔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有没有“粉丝”。但利用程式化的市场营销手段,对塑造一个拥有巨大“粉丝”市场的品牌,作用是有限的。一个品牌之所以得到“粉丝”的拥护,不是因为这些庸俗的传统营销手段使然,也不是因为这些品牌在媒体上王婆卖瓜的广告,而是因为这些品牌本身就没有销售者和使用者的界限,也没有买和卖的绝对立场关系。这些伟大的品牌的始作俑者都狂热地热爱自己的产品或者狂热地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因而也就带来了和他们自身一样狂热的追慕着。

  所有拥有“粉丝”的品牌,他们都有一个狂热的推动者在背后,他们的本质,正是人性的光辉。而正是这些人性的因素,决定了这个品牌会被大众接受。所以,向“粉丝”们营销的秘诀正是“不营销”,并且置身于他们之中,了解他们的感受,了解他们的喜好,并且成为他们的一部分。有谁会拒绝自己的朋友呢?但我们却讨厌推销员,讨厌欺骗我们的广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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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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