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受北京世纪瑞博广告的委托,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代理起诉北京悟石广告,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起诉书称,五月,悟石整合公司在对外公开散发的某媒体上的赠送刊物上,将原属于世纪瑞博广告公司设计的部分创意作品,作为悟石整合公司的作品进行展示宣传。起诉书认为,悟石此举严重侵害了世纪瑞博的合法权益。

广告作品是一个广告公司的立身之本,广告著作权的明确和清晰关系到行业的风气及竞争规则,这个案件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将为此类事件做出一次法律上的引导,我们将对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进行追踪报道。
以下为世纪瑞博律师声明原文,不代表广告门观点。
世纪瑞博律师声明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接受世纪瑞博的委托,就悟石整合(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事宜申明如下:
2009年5月世纪瑞博发现悟石整合公司在对外公开散发的刊物上将世纪瑞博设计的业内耳熟能详的作品及创意作为悟石整合公司的作品进行展示宣传。悟石整合公司的的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混淆了视听,严重侵害了世纪瑞博的合法权益。
广告作品是一个广告公司的立身之本,也是广告客户评判一个广告公司创作实力和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依据,本所认为相关公司以虚假宣传来竞争博奕,是对客户和市场的商业欺骗,是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双重丧失的表现,也最终会为明辨是非的客户和同业所遗弃!
作为中国本土深具影响力的著名创意品牌——世纪瑞博近年来饱受一些不法公司的假冒、侵权乃至抄袭之苦,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委托本所依法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不日开庭审理。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 200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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