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字化媒体药品广告监测系统”正式启用,可以实现对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的全天候监测,系统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将会被药监部门移送到工商部门处理。 7月6日,赤峰市第一个“数字化媒体药品广告监测系统”正式启用,该系统可同时对赤峰电视台1、2、3频道以及赤峰广播电台、赤峰交通文艺台、赤峰经济电台等多个赤峰地区的主流媒体进行广告监测,并对被监测媒体频道的广告内容进行信息采集、语音识别、自动分离、数据分析、自动录制及海量存储,同时还可以提供违法广告发布的时间、内容以及违法条款等数据内容。 该系统正式运行后,可以实现对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的全天候监测,并将电视、电台信号转化为数字化信号,原始数据最长可保留90天,经数字化处理后的违法广告存入数据库后可实现永久保存。 系统将监测到的违法广告根据违法内容自动生成“违法广告移送书”后,药监部门按规定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上报自治区药监局建议暂停销售广告产品。(王中宇 李景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