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市场惊现一个叫“仇和牌”的白酒。该酒云南市场销售负责人称,“仇和牌”白酒产自江苏,因仇和调任昆明,所以希望借仇和的名气开拓云南市场。昆明市委宣传部称,尚不知此酒。(6月28日《新京报》)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话如果用到现在的商业领域,怕是更加恰当。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人家商家注册不到的商标,在“谢霆锋”和“刘德华”等影视名人被恶搞成商标之后,政坛明星仇和也“没有逃脱”,居然也成了一种白酒的招牌。 先来看报道:商家表示,该酒的准确读音叫“仇(chou)和牌”,现在白酒市场不好做,因为仇和在江苏任职多年,现调到昆明,名气大,“同字不同音,我们想借助名人效应开拓市场,可以省很多广告费用”。“我们使用的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合法,我们的酒质也是过硬的,我们不存在压力。” 虽然商家表示只是借助仇和的名气,毫无“恶搞”的动机,但很显然,其“仇和牌”炒作的醉翁之意里,还不仅仅有“借名”的欲望。要知道,仇和首先是一个位高权重的官员,其次才是一个有名气的官员。请允许我不惮以小人之心揣测一番:在时下的官场生态语境下,假如“仇和牌”的商标注册使用真如商家所言没有法律上的障碍,不管仇和本人的态度如何,都很容易引起下级权力向上级权力逢迎的“仇和牌”消费风潮——这不是什么杞人忧天。而商家所期待和“觊觎”的,大抵也就在此。 这种叫“仇和牌”的概念营销策略,其实并不新鲜。稍加留意,我们便不难发现,这早已在国内市场上渐成“时髦”。譬如蒙牛集团的“OMP”战略。国家质监总局2月2日要求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OMP”这才浮出水面。蒙牛是中国乳品业一颗快速成长的明星,其营销手法之独特,创造了多个营销奇迹。据说,如果没有三聚氰胺事件,蒙牛可能会是北京奥运营销的最大赢家。而据蒙牛乳业2008年中期报表显示:蒙牛50%以上的营收来自于纯牛奶产品、高端品牌特仑苏OMP产品。这就形成了一个矛盾的关系——假如不出现三聚氰胺事件,蒙牛会继续高歌猛进,而如果没有OMP的概念噱头炒作,蒙牛的效益就会大打折扣。 概念营销成为一种屡试不爽的成功捷径——“仇和牌”与“OMP”在本质上区别并不大。由此折射出一个值得警思的问题:国内企业越来越擅长炒作而无视产品品质,重经济利益而无视社会责任,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功利短视。故而,对“仇和牌”我们其实不必在“侵权不侵权”上纠缠不休,更应将其作为一个现实案例来反思:即便不违法,“仇和牌”又能热销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