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需知: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和我省2009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专业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在网上填报,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密码,今年将在高考最后一科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负责自行保管密码,由此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填内容应真实、准确,网上提交后的志愿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为了尊重考生意愿,充分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院校。 填报志愿的方法与时间: 提前批本科(含外省院校艺术、体育专业)院校志愿,考后估分网上填报(2009年6月14日至16日)。 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志愿,考生在得知分数、分数线和全省排位后网上填报(6月28日至30日)。其中,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一志愿改革,不设二志愿。 第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7月25日至27日)。“三校生”职教本科班志愿填在第三批本科栏内,高职志愿填在高职(专科)栏内。 我省今年每个批次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届时未录取的、符合征集志愿资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根据省高招办公布的缺额院校情况填报征集志愿。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